混凝土結構加固概述
發(fā)布日期:2017-03-12 22:06:46 瀏覽量:17571 混凝土結構加固基本規(guī)定
1. 1 混凝土結構加固前,應進行結構鑒定,確定是否需要加固以及加固方案。
1. 2 結構鑒定包括可靠性鑒定和抗震鑒定,前者主要依據(jù)國家標準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》GB 50292 一1999和《工業(yè)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》GB 50144 - 2008 ,重點在結構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;后者依據(jù)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GB 50023 -2009 ,重點在房屋的綜合抗震能力及整體性。
1. 3 混凝土構件的加固設計,應與實際施工方法緊密結合,采取有效措施,保證新增構件和部件與原結構連接可靠,形成整體共同工作;并應考慮對未加固部分,以及相關的結構、構件和地基基礎造成的不利影響。
1. 4 對高溫、高濕、低溫、凍融、化學腐蝕、振動、溫度應力、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影響因素引起的原結構損壞,應在加固設計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對策,并按設計規(guī)定的順序進行治理和加固。
1. 5 混凝土結構的加固設計使用年限,應按下列原則確定:
1 )結構加固后的使用年限,應由業(yè)主和設計單位共同商定。
2)一般情況下,直按30年考慮;到期后,若重新進行的可靠性鑒定認為該結構工作正常,仍可繼續(xù)延長其使用年限。
3)對使用膠粘方法或摻有聚合物力口固的結構、構件,尚應定期檢查其工作狀態(tài)。檢查的時間間隔可由設計單位確定,但第一次檢查時間不應遲于10年。
4)對于有抗震要求的建筑,還應遵循《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(guī)程》JGJ 116 - 2009 和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GB 50023 -2009 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1. 6 本圖集加固構造措施還應滿足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010-2010 的相關規(guī)定。有抗震設防要求時,還應滿足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GBSOOll-2010 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1. 7 結構加固設計時,應考慮原結構在加固時的實際受力狀況,必要時可考慮卸荷加固。
1. 8 原構件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時,混凝土界面(粘合面)經(jīng)修整露出骨料新面后,尚應采用花錘、砂輪機或高壓水射流進行打毛;必要時,也可鑿成溝槽。
1. 8. 1 花錘打毛:直用1. Skg~2. Skg 的尖頭輩石花錘,在混凝土粘合面上輩出麻點,形成點深約3mm 、點數(shù)600 點/ m2~800點/ m2 的均勻分布;也可輩成點深4mm~Smm 、間距約30mm的梅花形分布。
1. 8. 2 砂輪機或高壓水射流打毛:宜采用輸出功率不小于340W的粗砂輪機或壓力符合((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 50550-2010 附錄C要求的水射流,在混凝土粘合面上打出方向垂直于構件軸線、紋深為3mm~4mm 、間距約50陽的橫向紋路。
1. 8. 3 人工鑿溝槽:直用尖銳、鋒利鑿子,在堅實混凝土粘合面上鑿出方向垂直于構件軸線、槽深約6mm、間距為lOOmm~ 150mm 的橫向溝槽。
1. 8. 4 當采用三面或四面新澆混凝土層外包梁、柱時,尚應在打毛同時,鑿除截面的棱角。
1. 8. 5 在完成打毛或溝槽后,應用鋼絲刷等工具清除原構件混凝土表面松動的骨料、砂礫、j手渣和粉塵,并用清潔的壓力水沖洗干凈。若采用噴射混凝土加固,宜用壓縮空氣和水交替沖洗干凈。
1. 8. 6 新舊混凝土界面宜涂刷結構界面劑并采用構造鋼筋植筋連接。
1. 9 當加固所用材料有防火、防腐要求時,需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相應的處理。
1. 10 未經(jīng)技術鑒定或設計許可,不得改變加固后結構的用途和使用環(huán)境。
2 加固程序
2. 1 結構加固工作必須遵循以下程序:
原結構可靠性鑒定和抗震鑒定→加固方案選擇→加固施工圖設計→施工圖審查→施工→竣工驗收
2. 2 原結構可靠性鑒定
結構加團前,應收集現(xiàn)有設計圖紙、計算書、詳細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、竣工驗收原始資料等;調查建筑結構現(xiàn)狀與原始資料相符合的程度、施工質量和維護狀況,并進行必要的檢測;當資料不全時,應根據(jù)鑒定的需要進行補充或實測。
2. 3 原結構抗震鑒定
根據(jù)各類建筑結構的特點、結構布置、構造和抗震承載力等因素,采用相應的鑒定方法,進行綜合抗震能力分析并做出評價,對不符合抗震鑒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應的抗震減災對策和處理意見。
2. 4 加固方案的選定
加固方案應根據(jù)結構鑒定結論,結合該結構特點及加固施工條件,按安全可靠、經(jīng)濟合理原則確定。
加固方案直結合維修改造,并宜根據(jù)原結構的具體特點和技術經(jīng)濟條件的分析,采用新技術、新材料。加固方法應便于施工,并應減少對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影響。
結構的靜力加固著重于提高結構構件的承載能力;抗震加固著重于提高結構的延性和增強房屋的整體性;地基基礎加固成本較高,施工復雜,直采取措施不動或少動地基基礎。
2. 5 加固施工
加固施工應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傷原結構構件。發(fā)現(xiàn)原結構或相關工程隱蔽部位的構造有嚴重缺陷時,應會同加固設計單位采取有效處理措施后,方可繼續(xù)施工。對可能導致的傾斜或局部倒塌等現(xiàn)象,應預先采取安全措施。所有埋入原結構構件的植筋、錨栓及螺桿,鉆孔時均不得切斷和損傷原鋼筋。
2. 6 質量檢驗和工程驗收
結構加固施工前應按設計要求及結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,施工嚴格按相應工藝標準進行質量控制,并按國家標準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 50204-2002(2011 年版)及《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 50550-2010進行質量檢驗和工程驗收。
3 設計計算原則
3. 1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采用的結構分析方法,應遵守國家標準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010-2010規(guī)定的結構分析基本原則,且在一般情況下,應采用線彈性分析方法計算結構的作用效應。
3. 2 加固混凝土結構時,應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(tài)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(tài)的設計、驗算。
3. 3 結構上的作用,應經(jīng)調查或檢測核實,并應按《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367 - 2006 附錄A 的規(guī)定和要求確定其標準值或代表值,若此項工作已在可靠性鑒定中完成,宜加以引用。
3. 4 被加固結構、構件的作用效應,應按下列要求確定:
1 )結構的計算模型,應符合其實際受力和構造狀況;
2)作用效應組合和組合值系數(shù)以及作用的分項系數(shù),應按國家標準《建筑結構荷載規(guī)范》GB 50009 - 2012 確定,并應考慮由于實際荷載偏心、結構變形、溫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內(nèi)力。
3. 5 結構、構件的尺寸,對原有部分應采用實測值;對新增部分,可采用加固設計文件給出的設計值。
3. 6 原結構、構件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和受力鋼筋抗拉強度標準值應按下列規(guī)定取值:
1) 當原設計文件有效,且能確定結構無嚴重的性能退化時,可采用原設計的標準值;
2)當結構可靠性鑒定認為應重新進行現(xiàn)場檢測時,應采用檢測結果推定的標準值;
3)當原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的檢測受實際條件限制而無法取芯時,可采用回彈法檢測,但其強度換算值應按《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367 - 2006 附錄B 的規(guī)定進行齡期修正,且僅可用于結構的加固設計。
3. 7 加固材料的強度,應按《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367 - 2006 的規(guī)定采用。
3. 8 驗算結構、構件承載力時,應考慮原結構在加固時的實際受力狀況,包括加固部分應變滯后的特點,以及加固部分與原結構共同工作程度。
3. 9 加固后改變結構傳力路線或導致結構質量增大時,應對相關結構、構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礎進行必要的驗算。
3. 10 有抗震設防要求的結構、構件的加固,除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外,尚應復核其抗震能力;不應存在因局部加強或剛度突變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;同時,還應考慮結構剛度增大而導致地震作用效應增大的影響。
3. 11 框架梁抗彎承載力加固時,可對支座負彎矩進行適度調幅,并確定相應的跨中彎矩。
4 材料要求
4. 1 結構加固所用材料(鋼材、水泥、纖維及膠粘劑等)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4. 2 結構加固用的混凝土,其強度等級應比原結構提高一級,且不宜低于C25 。混凝土粗骨料粒徑對現(xiàn)場拌合混凝土,不宜大于20mm;對噴射混凝土,不宜大于12mm;對短纖維混凝土,不宜大于lOmm;粗骨料的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《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》JGJ 52 - 2006 的規(guī)定。
4. 3 加固材料的選用,應考慮加固部分應變滯后的特點,一般可選用屈服變形較小的普通鋼筋、鋼材和彈性模量較高的高彈模纖維;對于高強鋼筋(如鋼絞線、高強鋼絲)和高強纖維,宜采用預應力技術。
4. 4 混凝土結構加固所用澆筑材料和粘結材料,應考慮新舊兩部分的整體工作共同受力問題。對于混凝土和砂漿,要求粘結力強,收縮性小,宜微膨脹;對于粘結劑和灌漿材料,要求粘結強度高,耐老化,無收縮,無毒。
4. 5 結構加固用的型鋼、鋼板、鋼筋之間的焊縫規(guī)格尺寸應由設計確定,焊縫的構造工藝要求應滿足相關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。
4. 6 加固用螺桿可采用帶肋鋼筋套扣或絲桿。
5 構造要求
5. 1 植筋所用的鋼筋應為熱軋帶肋鋼筋,不得采用光圓鋼筋。
5. 2 承重結構植筋的錨固深度必須經(jīng)設計計算確定;嚴禁按短期拉拔試驗值或廠商技術手冊的推薦值采用。
5. 3 錨栓在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錨固深度her值按《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(guī)程》JGJ 145 - 2004 選用。
5. 4 當按構造要求植筋時,其最小錨固深度/min應符合下列構造要求:
1) 受拉鋼筋錨固: max {0.3ls; 10d; 100mm};
2)受壓鋼筋錨固:max{0.6ls; l0d; l00mm}。
注:對懸挑結構、構件尚應乘以1. 5 的修正系數(shù),其中Is為植筋基本錨固深度。
5. 5 混凝土結構加固用的焊接材料,其型號和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:
1 )焊條型號應與被焊接鋼材的強度相適應;
2)焊條的質量應符合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碳鋼焊條》GB5117 和《低合金鋼焊條》GB 5118 的規(guī)定;
3)焊接工藝應符合現(xiàn)行行業(yè)標準《鋼筋焊接及驗收規(guī)程》JGJ 18或《建筑鋼結構焊接規(guī)程》JGJ 81 的規(guī)定;
4)焊縫連接的設計原則及計算指標應符合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鋼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017 的規(guī)定。
5. 6 鋼筋在混凝土中的保護層厚度、錨固和搭接長度應滿足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010-2010 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5. 7 纖維布與鋼板壓條接觸位置應增涂膠粘劑一層,避免二者直接接觸。
文章來源: 永年加固公司 本文鏈接: http://www.xxlin.com/a_20170314063013.html 任何關于加固工程的問題和建議,敬請咨詢:0591-878686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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